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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来源: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0 15:16: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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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

发布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行使主体

渭南市华州区教育局

申请条件

学生已入学在校就读或达到入学的年龄

办理材料

学生休(复)学书面申请,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相关票据,《华州区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区教育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8月执行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参见流程图

办理时限

1个月

联系电话

0913-4733733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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