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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中小学生休复学办理

来源: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0 15:14: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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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中小学生休复学办理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

发布机构

陕西省教育厅、渭南市华州区教育局

依 据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渭南市华州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及学籍异动的相关规定》

行使主体

渭南市华州区教育局

申请条件

学生已入学在校就读

办理材料

学生休(复)学书面申请,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相关票据,《华州区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区教育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8月执行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休学复学程序  

休学程序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劳教等)不能在校学习的,可办理休学。因病休学办理程序如下:

一、初中学校,区属、企民办小学学生休学程序

1.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递交休学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须有学生及监护人签名。2.出示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病历、治疗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交学校审查。

3.学校审查通过后,让学生填写《华州区初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校级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并在系统中提交该生休学申请,上传证明材料。

4.学校学籍管理员将通过校级审批的《休学复学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或病案首页)等贴附于学生《学籍档案册》封底内页“学籍异动材料粘贴处”,上报教育局审核。

5.区教育局审查通过后,对休学学生登记备案,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二、镇中心小学辖区学生休学程序

1、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递交休学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须有学生及监护人签名。

2、2、出示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病历、治疗相关票据等资料,交学校审查。

3.学校审查通过后,学校负责人在休学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将盖章后的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并呈交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

4.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审查通过后,给学生填写《华州区小学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休学“审批意见”校级审核意见处签字,加盖镇中心小学印章,并在系统中提交该生休学申请,上传证明材料。

5.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将休学复学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或病案首页)等贴附于学生学籍档案册封底内页“学籍异动材料粘贴处”,报教育局审核。6. 区教育局审查通过签字盖章后,对休学学生登记备案,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复学程序

一、初中学校,区属、企民办小学学生复学  

1.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递交复学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须有学生及监护人签名。2.出示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交学校审查。

3.学校审查通过后,在《华州区初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复学审批意见”校级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并在系统中提交该生复学申请,上传证明材料。

4.学校学籍管理员将通过校级审批的《休学复学申请表》、治愈证明等材料贴附于学生《学籍档案册》封底内页“学籍异动材料粘贴处”,上报教育局审核。

5.区教育局审查通过签字盖章后,对复学学生登记备案,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二、镇中心小学辖区学生复学

1.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递交复学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须有学生及监护人签名。2.出示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交学校审查。

3.学校审查通过后,学校负责人在复学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将盖章后的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并呈交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

4.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审查通过后,在学生《华州区小学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复学“审批意见”校级审核意见处签字,加盖镇中心小学印章,并在系统中提交该生复学申请,上传证明材料。

5.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将休学复学申请表、治愈证明等证明材料贴附于《学生学籍档案册》封底内页“学籍异动材料粘贴处”,报教育局审核。

6. 区教育局审查通过签字盖章后,对复学学生登记备案,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说明:

1.休学复学申请表由各校学籍管理员向教育局呈交审批。每月整理审批一次,同一学生,校级审批与区级审批时间不能超过一月。严禁学校让家长自行办理休学复学。

2.高中阶段休复学流程同义务教育段相同。

办理时限

1月以内

联系电话

0913-4733733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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