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为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促进全区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育经济主体工作。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2016年度收入为231.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较上年增加1.76%,支出为231.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较上年增加1.76%。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2、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31.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较上年增加1.76%,支出为231.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 万元,较上年增加1.76%。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3、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00万元,支出为0.00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2.9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减少3.33%,其中:公务接待1万元,较上年稍有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减少5.00%。
2016年度公务接待30批次203人次,本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16年度无出国境(费)支出。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