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索引号: 610521XXB2018-0103002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各成员单位: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月27日8时发布的《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7年第24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轮污染过程还将持续。《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7〕16号)指出,预计12月27日至28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以重度污染为主。12月29日至30日,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升为Ⅲ级。现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工作,按要求将各自响应等级调整为Ⅲ级,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区教育局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区信息宣传组、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和各镇(办)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行业减少露天生产和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区环卫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督促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之前将应急响应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附电子版)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9。

联系人:王 涛 电 话:4728832

传 真:4729090 邮 箱:hzqdqb@163.com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陕西省det365娱乐官网主办(0913-4725111)   华州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邮编:714100 电子邮箱:hxxxb@huaxian.gov.cn 陕ICP备16004253号
陕公网安备 61052102000124号   网站标识码:6105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