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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索引号: 610521XXB2017-121900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各成员单位: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月3日8时发布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升为Ⅲ级的通知,现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工作,按要求将各自响应等级调整为Ⅲ级,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2.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区环卫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7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环保局)。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69。

联系人:王涛 电话:4728832

传 真:4712133 QQ:342420573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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