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月3日8时发布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升为Ⅲ级的通知,现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工作,按要求将各自响应等级调整为Ⅲ级,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2.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区环卫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7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环保局)。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69。
联系人:王涛 电话:4728832
传 真:4712133 QQ:342420573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