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2017年第20期),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空气质量已经得到好转。根据预报预测,未来 36小时空气质量将在良到轻度污染之间,已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现决定于12月4日15时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成员单位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成员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2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 涛 电话:4728832
传 真:4729090 Q Q:342420573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