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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赶超越在路上——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五年
索引号: 610521XXB2017-1117008 公开目录: 信用信息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被摆上重要位置加速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了全国上下的思想认识,信用建设已经不是要不要建、什么时候建的问题,而是怎么全面建设、加快建设、更加高效建设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上作了如上表述。

五年后的今天,陕西交出了自己的答卷,以制度为本、实践为重。信用助力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成绩有目共睹,为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有益贡献。

01政策法规加快出台

央视四套报道我省信用立法

如果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比作大厦的构建,那法规制度无疑是这座巨型大厦的“地基”。没有成熟完备的制度体系,信用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

五年来,我省开启制度建设“加速度”,跃居全国信用法制建设“第一方阵”。

2012年,《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荣获“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

同年,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开始从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部署推动“诚信陕西”建设。

此后,我省相继出台了30多部信用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跨部门信用协同监管、信用联合奖惩等信用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

2017年,我省信用法制建设又获重大突破。全国首部政府规章层级的信用监管法规制度——《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用30条管理办法激励秦商向全球发出诚信名片。

02组织机构日益完善

如果说法规制度是信用大厦的“地基”,那组织机构就是“四梁八柱”。没有完善高效的组织机构体系,信用大厦就缺乏强而有力的支撑。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回顾5年历程,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日益完善。

2012年,省信用办牵头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40多个省级部门确定了信用工作责任处室和联络员。

同年,部署推进市级信用组织机构建设。五年来,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先后明确了市级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多数县(区)也确定了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2017年,省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双牵头”,成员单位增加到59家。

如今,省、市、县机构三级联动,两部门牵头戮力同心。

队伍的壮大,可以广集众智、汇聚合力,推动社会信用大厦拔地而起,直入云霄。

03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

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稳运行

涓涓细流汇江河,是我省信用信息征集最形象的概括。

2012年,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运行。经过不断优化升级,已成为上联国家、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

简单的说,就是将全省的信用信息按照统一标准,汇集到一个平台中,并对外提供安全、便捷的信息服务。

事非经过不知难。我省乃至全国的信用信息长期处于碎片化、孤岛化、烟囱化的状态,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困难,业务协同无从谈起。在这种状态下,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是需求,更是挑战。

开弓哪有回头箭?只能一抓到底、一往无前。从法规制度到体制机制,从部门协调到督查考核,信用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工作虽倍感艰辛,但从未懈怠。

可喜的是,成效已显现。目前,省、市、县90%的行政主管部门已接入平台,共收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2550万余条,全省法人及其他组织登记备案等基本信用信息已实现全面共享,其他信用信息征集数量快速增长。

如今,信用信息已从初期的涓涓细流汇聚成一条大河,川流不止,奔腾不息。

04信用信息应用有效推进

信用信息的生命力在于应用。

2013年,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作出全面部署。目前,已有部分市(区)和省级部门出台了这方面的制度文件,要求将信用信息核查使用纳入地区和部门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中。

制度设计次第铺开,探索实践也紧随其后。比如:

商洛市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推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报告制度。

省发改委在项目审批、招投标管理、政府资金安排使用、企业债券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将信用信息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省商务厅将核查使用平台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工作流程中。在2016年度典当行设立及监管工作中设置了信用审核环节,将核查企业信用信息状况作为审批依据,并应用于典当行事中事后监管中。

陕西证监局在公文办文单上专门增设了信用信息查询状况栏,将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

如今,路线图更加清晰,方法论臻于成熟,信用信息的价值日益凸显。

05联合奖惩持续发力

“诚信纳税贷”三方共赢受欢迎

激浊扬清,已成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旋律。

我省各级法院通过媒体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与工商、公安、国土、银行等单位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2016年,全省法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4万人,2874人慑于执行惩戒威力,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

省发改委、人行西安分行、共青团省委等50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陕西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在教育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融资租赁、文化生活、评优树先等七大类36个项目上的激励措施。我省已有200名优秀青年入选守信联合激励名单。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16家商业银行共同推出“诚信纳税贷”业务,全省累计有4万余户企业获得200多亿元信用贷款。

此类事例不胜枚举。讲信用,不再是“选读”本,而成为“必修课”。

同样必修的,还有制度建设。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发布制度》《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陕西省诚信典型选树和联合激励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全省已有28个行业领域建立了“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此外,“信用陕西”网站已成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和服务的重要窗口,建立了多个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专栏,累计向社会公布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8万余条,平均每天信息查询量上千人次。

如今,联合奖惩把“信用之网”织得越来越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长期存在的“多头赋码”、“多码共存”现象带来诸多问题。一方面,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信息孤岛”影响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降低了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带来诸多不便,也增加了社会成本。

这一难题在2015年实现了突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顶层设计正式出台,陕西省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在制度保障上,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陕西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陕西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在具体实践中,从2015年9月28日起,我省率先实施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2016年启动实施社会组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并按期完成了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主体代码转换工作。2017年相继启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49项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要实现“54证合一”。

路径清晰、指向明确,继续奋力前行,实现“一证走天下”。

07“放管服”改革中的信用力量

我省“放管服”改革顺利推进

“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自身的一场深刻变革,其纵深推进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还要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举措。

在这场变革中,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需而变,顺势而动,逐步成为我省连接部门最多、辐射领域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支撑“放管服”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信息同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实现了信息同步更新。省工商局将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的同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每日推送量2000余万条。

实现“两个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将各级行政司法部门报送的企业信用信息及时交换至公示系统,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统一公示。

助力宽进严管。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了“协同监管”功能,企业登记、变更信息分别推送至各级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告知有哪些企业已经完成工商登记,需要办理后续行政许可审批或需要加强后续管理。我省实行“先照后证”改革以来,信用平台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双告知”信息82万条。

“放管服”改革是一条长征路,在持久跋涉中,平台与改革相互促进,会迈出更大步伐。

08试点示范成效显现

延安积极申报国家信用建设试点城市

先行先试,确保有力有序。

信用体系建设千头万绪,既要稳扎稳打,也要有开创性的思维和作为,需要在试点示范工作中不断开拓思路、探索经验、总结完善。

从2012年开始,我省先后确定西安、宝鸡、安康3市的高新区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园区。推动园区在创新信用管理体制、重塑新型发展机制、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优化园区信用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

2015年,启动县域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工作。确定了西安市碑林区、咸阳市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大荔县、榆林市神木县、延安市安塞区、汉中市汉台区、商洛市柞水县等8个试点县(区)。

如今,试点示范工作成果可见,未来可期。比如:

西安高新区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第三方征信服务和信用评价,及时向金融机构推介信用优良企业,提升企业信用价值。

柞水县以政府诚信建设为切入点,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就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在电视上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作用。

大荔县积极探索个人诚信建设的有效路径,将个人守信行为纳入“美丽银行”给予信用加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守信激励,增强社会信用意识。

……

结语

回顾五年收获,攻坚克难,硕果累累。

展望来年光景,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我省将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明晰的思路、更加稳健的步伐,奋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信用办 云星、于伟、崔荣、郭元)

附:2012-2017年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事记

2012年

  • 2012年1月1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 2012年2月—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运行,实现了政府主要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 2012年3月31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 2012年部署推进市级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均已明确信用工作牵头部门。

  • 2012年省信用办牵头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省级部门陆续确定了信用工作责任处室。

  • 2012年确定西安高新区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

2013年

  • 2013年4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试行)》。

  • 2013年12月24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 》。

  • 2013年12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西安分行、省编办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 2013年新增宝鸡高新区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

2014年

  • 2014年4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试行)》和《陕西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

  • 2014年10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

  • 2014年12月13日—省政府印发《 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 截至2014年年底,西安、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商洛等6市的信用管理机构及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已经各市编办批复正式设立。

2015年

  • 2015年9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2015年10月—“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改造扩能与市级平台建设项目”即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成为我省连接部门最多、信息范围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政务信息平台。

  • 2015年11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 2015年11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 截至2015年年底,新增宝鸡、铜川两市设立市信用办和联合征信中心。

  • 2015年—增加安康高新区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园区。在西安市碑林区、咸阳市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大荔县、榆林市神木县、延安市安塞县、汉中市汉台区、商洛市柞水县等8个县(区)开展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

2016年

  • 2016年1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 2016年3月2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

  • 2016年3月24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

  • 2016年7月—省信用办召开协调会,与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共同研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 2016年8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2016年8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2016版)》。

  • 2016年12月23日—省政府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年

  • 2017年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 2017年3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17年4月18日—省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 2017年5月2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行动计划》。

  • 2017年7月21日—省政府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

  • 2017年7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西安分行印发《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细则(试行)》。

  • 2017年8月10日—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双牵头”,成员单位增加到59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工作由省信息中心(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承担。

  • 2017年8月16日—省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

  • 2017年9月1日—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西安分行印发《陕西省诚信典型选树和联合激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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