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1月14日8时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现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工作。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区教育局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区卫计局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加强疾病防控。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发布以下建议信息: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区环卫局、区交运局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区环卫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要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4.区经贸局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相应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4时将应急响应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9。
联系人:王 涛 电话:4728832
传 真:4729090 QQ:342420573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