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渭安监公告字〔2017〕11号
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T2050.2—20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T2050.4—2016)、《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3〕15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中介机构考评、组织专家审核,会议研究同意,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工程部(选矿厂)等3家企业,评为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
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