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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10521XXB2017-0714009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

2017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财政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为全面贯彻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2017年财政部条法司工作要点、全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安排,现将陕西省财政厅2017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2017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

 

 

 

                    陕西省财政厅

                    2017320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2017财政法治工作要点

 

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17年财政工作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年我省财政法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加强财政执法监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增强财政法律事务管理,努力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充分发挥法治财政对财税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落实《陕西省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稳步推进全省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按照《陕西省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安排部署,在重点领域财政立法,财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财政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责清单、收费清单制度等方面,认真做好牵头或配合工作,落实责任,确保相关任务的完成

二是在总结各依法理财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申报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研究制定我省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以示范创建工作为主要抓手,抓住财政管理的主要环节,将法治财政建设各项要求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全面提升全省财政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规范财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做到“逢文必审、有错必纠”,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备案和公开发布。实现财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发布,强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防范财政法律风险,为财政管理和改革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按照省法制办的安排部署,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是按照省直部门法治建设考核要求,研究建立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厅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以及各单位提请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或者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政策建议,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等专家的作用,为厅党组科学决策、推进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决策参考。研究建立财政重大事项、财政处罚等听证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

是加强与财政部条法司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预算法实施条例、PPP条例、国家金库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等法规的制定或修订进展情况。同时,配合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和政府投资立法的调研,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公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二是研究推动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流程建设。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审核制度未经法治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和《陕西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暂行办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健全财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重点考核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是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财政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财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

四、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

一是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防止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许可目录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做好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向陕西自贸区下放的落实和衔接

二是简化优化财政行政许可流程,落实财政行政许可受理单制度,逐步推进审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约束审批自由裁量权修订财政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完善财政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服务。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财政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财政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

做好财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督制度以及职责边界等内容在全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的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和日常维护

四是完善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统一编号制度,规范财政法律文本,健全档案管理,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行为。

五是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财政厅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部署和要求,配合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逐步完善财政公共服务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完善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研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征求立法机构、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提高办案质量健全财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听证工作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财政行为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市、县财政部门的督导,充分利用财政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交流互动,提升财政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是积极做好财政行政应诉工作,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密切联系厅内相关业务责任处室,依法协调化解矛盾争议。

六、落实财政“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落实全国财政系统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财政“六五”普法工作,做好全省财政“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财政惠民政策,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陕西财政门户网政策法规栏目为平台,及时做好财政相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紧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陕西省财政厅法治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市县财政局长和各级财政法治骨干三个层面,继续抓好财政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是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财政部、省政府相关要求,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处室、单位结合岗位需要,联系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保障学习时间和效果,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经常化。

五是不断完善财政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按照省委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做好我厅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健全完善财政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试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工作

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法治建设中得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厅党组“实施办法”,发扬延安精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财政法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目标,抓好组织落实,圆满完成财政法治工作年度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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