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村民刘宝师家,原来居住的老房子是传统的砖木结构,屋面局部下沉,漏雨渗水,腐朽严重,整体性和抗震性都比较差。用他自己的话讲,别说舒适了,就是住在里面都提心吊胆。和他一样情况的还有同县的翟友社家,土木结构的老房子,门房和右侧厢房坍塌,主屋屋面变形塌陷,严重漏水,严重影响着居住安全。
由于家庭条件贫困,自己都无力翻新老屋,幸运的是他们都被纳入了危房改造的范畴。类似于刘宝师他们这样的房屋,在危房改造范畴里都有统一的称呼,叫做“鉴定为C级危房”。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政策规定,凡我省涉农县区、居住在农村,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贫困对象且房屋鉴定为危房的困难群众,都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我省大力推广危房修缮加固改造,它的一大特点就是成本低,减轻群众负担。此外工期短、效果好,房屋传统风貌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高。
以某县为例,全县共有贫困户2121户,C级危房888户,D级危房1233户。其中:C级危房加固改造造价每户约1.5万元,需资金1332万元。D级危房新建每平方米1200元,建设50㎡基本安全住房,每户造价约6万元,需资金7398万元。全县改造共需资金8730万元。按照C级补助1.5万元,D级补助5.1万元,共补助资金7620.3万元。初步测算结果,C级修缮改造农户不花钱,D级新建农户自筹9000元。
如今,通过屋面亮椽大修、在内横墙上加砌钢型短柱、安装型钢钢板、设置水平槽钢、屋架与屋架之间采取垂直支撑的方式进行加固链接等措施,这些C级危房摇身变成了具有关中特色的四合院,不仅保持了地域特征、传统特色和时代风貌,最主要的是达到了安全居住标准,解决了贫困户们的后顾之忧。而修缮加固所需费用仅为15000元左右,农户仅需出很少的钱或不出钱便能住上安全房。刘宝师喜滋滋地说:“不是贴瓷砖就好看,也不是小洋楼就时髦,咱农村人的房子得有咱农村人的‘魂’。”
今年5月,陕西省住建厅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脱贫时序,制定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方案》。明确2017-2019年,计划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19万户,其中,2017年计划完成6万户,通过实施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方案》指出,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台账,县(区)住建部门要将农户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确保与扶贫部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其它对象精准识别工作,按照民政、残联部门确认资格认定。
《方案》明确了严格的建设要求。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
为了推广宣传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政策,省住建厅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印制了《口袋书》和《明白卡》,详细介绍了危房改造申请的操作程序。即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落实改造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
同时,《方案》规定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工匠培训等相关材料,档案资料应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一卡通”,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7]112号)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由市级总负责,县级为责任主体。市、县(区)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的“五个基本”要求。市、县(区)住建局要发挥质量监督站作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质量安全检查、农村工匠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户和施工单位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定期巡查,对发现问题记录在册,定时回访、限期整改,做到“三个到位”,即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竣工验收监管到位。统一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责任追究制,县(区)住建部门要从设计、施工图审查、个人和企业资质、工程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实行全程管理。
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美好生活不会从天而降,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正是抓住了老百姓最关注的安居问题,吹响了攻坚战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