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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610521XFJ2017-1029001 公开目录: 预算决算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访局 文    号:
 

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职能

(一)贯彻国家《信访条例》和中、省、市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区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受理人民群众通过区长专线电话反映的问题。

(三)承办中、省、市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下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区上领导同志交办和新闻单位相转的信访事项。督办各级信访案件,催办处理结果,通报重要信访问题的查处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事项。参与查处有关重要、特殊和不宜向下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信访事件。

(五)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区上访和越级赴省、市进京上访事项,做好赴省、市进京上访的接待、稳控、接济及劝返等工作。负责全区矛盾排查调处化解和信访责任追究工作。

(六)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负责全区信访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开展信访业务调研和交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开展全区信访情况分析统计工作,编报并发布信访工作信息。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文秘及文档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我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综合材料、月通报、信访送阅、联席办及本局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和局机关考勤、请假工作;负责局机关各股室的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接待一室

负责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登记工作;受理、办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做好来访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好报表和每月信访综合分析、情况汇总的上报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分类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接待二室

负责行政中心大院及赴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的来访接待工作;受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做好来访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好报表和每月信访综合分析、情况汇总的上报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分类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督办室

负责中省市信访案件的登记、交办、督办、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区级领导批示和区自立案件的登记、交办、督办、审查工作;负责赴京访案件登记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统计、分析、总结、通报等工作;负责承办案件相关上访人员的接谈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区长专线电话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转办、督办市长专线交办案件和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并按期上报案件处理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群众来电反映的可能诱发集体访和越级访等重要信息,及时协调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2016年度收入为 323.59 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 万元,较上年增加14.62%  ,支出为 323.59 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 万元,较上年增加14.62%  。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2、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23.59 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 万元,较上年增加14.62% ,支出为 323.59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 万元,较上年增加14.62% 。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3、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 0.00 万元,支出为0.00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50.81 万元,较上年减少9.64 万元,较上年减少6.0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构日常运转经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 7.6 万元,较上年减少 1.50 万元,减少 16.48% ,其中:公务接待2.20 万元,较上年减少0.80 万元,减少 26.6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70 万元,减少 11.48% 。

2016年度公务接待9 批次 168 人次,本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

2016年度无出国境(费)支出。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

 

    附件下载:
  [渭南市华州区信访局.XLS  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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