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det365娱乐官网关于印发<渭南市华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渭华字〔2016〕67号)精神,设立渭南市华州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增加依据法律法规负责物流市场有关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推动行业协调发展。
(二)统筹安排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行业市场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协调公路、铁路、民航、水路运输经济活动,做好相互衔接工作;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境内公路(农村道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工程。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制定市场规划,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行为,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六)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与计量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投资、价格及其他有关经济政策。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的统计工作。
(九)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情况:
渭南市华州区交通运输局内设6个股室,下设农村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第二运输公司(客运汽车站)。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协调上下、内外联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全系统人事、调资、机构编制、公务员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电子公文管理、日常文件的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及书记、区长信箱信息办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预备役、双拥、双普双高、妇女、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安排、考勤、印鉴使用管理、报刊分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财股。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工资发放相关工作;审计审核各项支出;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接受财政、审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管理股。贯彻落实有关公路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项目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监理、技术指标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编制工程预、决算,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完成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执法股。(含运政、路政、出租行业、治超等法制、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和路政、运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公路三乱”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制教育和规范性法律文书审核工作,完成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股。(含创建等零时性专题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各类应急保障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除党建以外的其它临时性专题教育、创建工作,完成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组办。(含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总支)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组(总支)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及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维稳、综治、统战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以及帮扶工作,完成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2016年度收入为1645.9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19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支出为1645.9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19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0.00 万元)。
2、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45.98万元,较上年减少325.09万元,较上年减少16.49%,支出为1645.98万元,较上年减少325.09万元,较上年减少16.49%。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3、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00万元,减少100.00%,支出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00万元,减少100.00%,年末结余和结转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44.13万元,较上年增加31.20万元,较上年增加14.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构日常运转经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5.35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减少5.96%,其中:公务接待1.36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减少5.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6.34%。
2016年度公务接待33批次361人次,本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2016年度无出国境(费)支出。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