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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60324102016-1102046 公开目录: 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02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 2016年1月20日在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柳英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 ,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服务。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准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55案85人,提起公诉82案10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1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22人,批准逮捕涉毒涉赌案件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7人。全年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7案17人。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 5案12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全面实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认真分析评估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及时把握舆情动态,依法理性接待当事人,缓和涉案群众对立情绪,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涉检上访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决定不批准逮捕 4人,不起诉2人。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45件,接待群众来访96人次,同时全力做好“两会”等重点时段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结合“一村一干警”活动,延伸检察职能,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各类法制宣讲 40余场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监督,共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等情况2人,均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有效整改。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预防工作,加强与镇综治维稳中心、团委、妇联、派出所、法庭的联系与配合,定期到学校、村(居)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被团市委、市综治办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严肃查办发生在涉农资金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8案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案15人,渎职侵权案件1案3人。
规范执法,增强办案质效。健全与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不断提高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认真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推进规范文明办案。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教育。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助堵塞管理漏洞。加大预防宣讲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0次,接受预防咨询74人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篇。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待632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行为,依法监督纠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 1人,追捕1人,对违法侦查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推进监所检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审查监管场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059件,依法纠正呈报不当8件,考察监外犯136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对监管活动不当发出检察建议4份,向监管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严把收押、期限和释放三道关,确保超期羁押零记录。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努力维护监管秩序。
健全诉讼监督机制。立足诉讼监督工作实际,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增强诉讼监督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与县司法局加强衔接配合,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实行动态监督。
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努力营造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环境
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上党课、组织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检察官任职宣誓、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干警自觉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进一步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检察队伍文明公正执法。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号召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全局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 58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岗位知识学习。以学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科室学习、参加辅导等形式,提高干警对业务应用系统在检察工作中动态监督作用的认识。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各类业务考评机制,修订《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将 16项检察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为360多条具体要求进行考核,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把考核的内容和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重视与相关制度的协调配合,确保与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充分实现管理手段间的互补,形成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考核监控机制及信息反馈机制,使考评从注重结果向全面提高迈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自身执法监督。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在工作中强化证据和程序意识,杜绝凭经验办案和凭传统意识办案;强化执法办案效果意识,坚决杜绝只求形式不求效果的做法;强化办案效率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作风不严谨、办案效率低的现象。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规定,全面推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制度,对看守所检察审讯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执法办案环节和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及侦查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依法保障人权、推进法治进程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持之以恒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认真研究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司法办案中要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善于在司法办案中用法治思维判断对错,用法治方式处理经济关系中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推进平安华县建设。
二、注重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刑事案件客观性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首办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 杜绝冤假错案件发生。更加认真做到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认真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主动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既通过司法办案向全社会传递正确价值取向,又加强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惩防并举,促进廉政华县建设。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特别是依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生民利尤其是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渎职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重点,着力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情报信息主导作用,推进侦查一体化和侦查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自侦办案法治化水平。更加重视预防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开展专项预防、实行预防项目负责制等专项活动,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始终做干事创业的带头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做法纪底线的守护人。进一步坚定检察人员职业信仰,弘扬职业精神,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提升职业形象。完善内外部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推进司法民主,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认真倾听人民呼声,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期待,特别是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开门听意见、开门搞整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创新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方式、完善联络机制,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华县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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