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在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华县财政局局长 代西云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提交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与大力支持下,以“做实收入、提升质量”为重点,突出“以人为本”的理财理念,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83083万元,同比减收3534万元,下降4.0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4300万元,较年初预算超收3300万元,超了10.65个百分点,与上年收入持平。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及债券收入120759万元、上年结余-80785万元、调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09万元,总收入为74583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116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债券还本支出2494万元,总支出为153655万元,收支相抵后累计赤字79727万元。(一般预算收支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表一)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9万元,全部调入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934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34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零。(基金预算收支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表二)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和特点
(一)争取支持与依法征管并举,财政综合实力提升
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出发点,妥善处理“取”与“舍”的关系,主动作为,争取支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妥善处理财政收入“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突出做实收入,提升质量。建立部门联动的协税护税机制,尤其是在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收征管中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强化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多次向市政府、市财政局客观反映收入质量问题对我县财力的影响,争取市上继续支持我县做实收入。当年再次挤出水分1700万元,使财政收入的质量得以提升。当年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9.15%,较上年提高6.43个百分点。二是突出做强财政,强化争资增实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为了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我们主动与省市联系,客观反映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争取各类转移支付119305万元,较上年增加8000余万元。尤其注重政策对接,仅财政绩效考评一项就较上年增加补助资金1362万元,位列全市第二。
(二)改善民生与服务发展并重,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在保障工资、党政机关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坚持财力重心向民生领域倾斜,坚持“两个80%”,确保民生支出平稳增长。
——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累计拨付资金63200万元用于保障干部职工工资、落实公务员津贴补贴提高标准、历史档案工资兑付等基本支出,解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使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其中: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在年人均2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4000元,达到年人均25000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参照执行。累计拨付资金6442万元用于党政机关基本运转和基层政权建设。
——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拨付资金5855万元,全面落实困难家庭学生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扎实推进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拨付资金4739万元,用于毓秀小学、塬区中小学、咸林中学等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城镇教育均衡发展。城镇医疗服务均衡发展。累计拨付资金1773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筹措资金9645万元用于村卫生室、基层卫生院及县级医院的设备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免费分娩、婚前免费体检、育龄妇女健康体检、独生子女家庭保险等政策的落实,促进城镇医疗服务均等化。城镇群众文体生活丰富多彩。投入资金917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支持农家书屋建设,支持各类文体活动的开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拨付资金13337万元落实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户供养、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农民身份曾在基层农技等岗位工作过的15类人员工龄补助等民生政策。拨付资金285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工作。拨付资金798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廉租房补贴的发放,使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通过“一卡通”发放粮食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等21项农业生产生活性补贴资金7397万元;实施“一卡通”担保贷款,累积贷款16305万元,有效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拨付资金5076万元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拨付资金7513万元用于农林水各项事业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加速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平安建设稳步推进。拨付资金1407万元用于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信访疑难案件补助等,维护社会稳定。
(三)城镇建设与农民增收并行,加快城镇统筹发展
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加快城镇统筹发展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镇功能。拨付资金5517万元用于城区道路、市政设施、水景景观、污水管网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拨付资金1948万元支持重点镇及小城镇建设;拨付资金332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支持城镇经济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拨付资金300万元,积极开展“助保贷”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拨付资金1943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景区开发、宣传推介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监管与改革创新并抓,财政改革持续深化
坚持财政改革和监管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管理机制,提升管理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工作,有效减少执行中的追加,增强了预算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公开工作,提高了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实现只减不增。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累计消化财政赤字5228万元,其中当年消化赤字2563万元。国库改革不断深化。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效解决财政性资金的积淀、闲置问题。全面推开公务卡改革,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提升。拓宽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范围,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6个,核减资金2638万元,核减率11.82%。组织政府采购29次,节约财政资金163万元,节资率15%。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县级机关培训费会议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至2014年底累计消化债务15978万元,债务余额 87331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率控制在陕西省预警风险线内。财政监督检查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处置工作稳步推进。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财政工作在困难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后续财源增长乏力,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政府性债务及隐性债务风险较大等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改进管理措施等方法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省市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牢固树立生态意识、节俭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原则
1、收入预算积极稳妥。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税制改革等因素,参照市上下达财政收入建议计划,合理安排预算收入,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2、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降低行政成本。
3、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强前瞻研判,将中省市提前下达和上级补助收入预测一并纳入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到位率,缩小预决算差异。
(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我县财政收入预算建议计划为36000万元,较上年收入计划增加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及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14247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及地方债券还本支出3604万元,全年可安排财力146643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财政支出146643万元。(2015年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分项目安排情况见表三、表四、表五)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之所以这样安排的原因:一是按照年人均25000元的标准编制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二是根据2014年12月底台账实有人数按年人均28000元的标准预计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是拟从2015年起将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标准从基本工资的15%调整到按工资总额(即基本工资加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的8%执行;四是基本运转经费核算基数从编制内实有人数年人均1000元调整为实有在职人数年人均1000元;五是预留资金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2015年,按照新《预算法》及省市财政预算编制的要求,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和船舶港务费等10个基金项目全部转列公共财政预算“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科目核算。因而我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收入计划1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1000万元。(2015年基金预算收支计划分项目安排情况见表六)
四、创新思路,依法理财,竭力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
2015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特别是各项改革任务繁多,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形势非常严峻。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加强目标管理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抓收入
强化预算约束,继续坚持年初预算分解下达与逐月分解落实相结合,夯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在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上,加强涉税信息比对,加大对散小税源的税收评估和稽查,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处置行为;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非税收入颗粒归仓。
(二)以用活财政政策为突破口,群策群力促发展
一是把用活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争取上级支持的手段,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鼓励发展产业的政策趋势,在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生态建设、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对口策划、上报项目,发挥项目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二是用活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地方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着力引进和建设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类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三)以优化支出结构为突破口,千方百计保民生
严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大民生投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确保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0%以上。
(四)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从体制机制上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财政支出编制到项,探索建立预算动态平衡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和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细化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专项资金公开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结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降低年终结转率。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
各位代表,2015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克难攻坚,努力开创财政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华县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华县“三公经费”实际执行781.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59万元、公务接待211.04万元。
2015年,华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9.32万元,同口径比减少21.2万元,下降2.68%。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1.21万元,同口径比减少13.17万元,下降2.29%;公务接待费208.11万元,同口径比减少8.03万元,下降3.72%。压缩幅度较小的主要原因是:自2008年以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加之民生政策的扩面提标等刚性支出需求的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特别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县财政每年安排各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仅年人均1000元,属全市最低,也直接影响我县的“三公经费”支出基数较小,压缩幅度也随之降低。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按照中省市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定、《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县县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12〕124号)中“锁定旧债、不再举借新债”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中“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的方式”的规定,2015年我县举借债务预算1600万元,全部为转贷债券,用于归怀以前年度到期的转贷债券。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将债务风险控制在预警线内。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使用情况的说明
2015年预算转移支付11264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89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373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弥补财力不足,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和民生支出;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按文件下达用途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
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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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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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三公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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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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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
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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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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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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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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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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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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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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