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华大气办发〔2018〕2号
各成员单位: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月13日10时发布《渭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2018年第2期),受不利气象影响,1月12日夜间起我市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程度,经分析研判,1月13日至16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区政府印发的《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华政发〔2017〕61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月13日1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区教育局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区信息宣传组、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和各镇(办)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行业减少露天生产和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区环卫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督促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之前将应急响应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附电子版)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9。
联系人:王 涛 电 话:4728832
传 真:4729090 邮 箱:hzqdqb@163.com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