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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绿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60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05 14:37: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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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华环审发〔2018〕1号

陕西绿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绿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60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2017年12月9日专家评审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租用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区三荣化工厂区内北侧场地4500m2,利用三荣化工厂区已建仓库为仓储区,对仓储区全部进行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后暂存废旧铅酸电池,建设一间警卫室和一座地磅,其余附属设施均依托三荣公司原有。项目实施后废旧铅酸蓄电池单次最大储存量不超过30吨,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年最大储存量60000吨。本项目属于废旧铅酸电池回收、暂存项目,不涉及废旧电池的拆解及后续加工。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1万元,占总投资的13.61%。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性质、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全厂区进行硬化,库房防腐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2.运营期定期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立即停运整改。

3.用具备防雨、防渗措施的运输车辆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至暂存库,由暂存库转移至再生铅企业时,必须使用危险废物转移专用车辆,并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泄漏。

4.主要收购本辖区废旧铅酸蓄电池,减少远距离运输。

5.不得接受省外转入,不得故意或者授意他人倾倒废弃铅蓄电池酸液。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只能转移至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综合利用,其技术条件应当符合《废铅酸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519-2009)中的要求。

6.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适时修订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7.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安全收集、集中贮存的规章制度,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台帐记录制度,制定有效和可操作的事故应急管理计划,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

8.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和电子联单制度。

9.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三、施工期应实行环境监理。建设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确保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四、项目建成正式运行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三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六、建设单位要遵照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项目正式运营前,应取得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经营。

八、渭南市华州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渭南市华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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