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0 10:16:00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依 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4、《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5、《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行使主体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条件
1、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及批件; 2、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审查通过; 3、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或重要建设项目。
办理材料
1、风景名胜区选址申请;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计划、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初审意见; 3、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或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1份。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和8月;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13-4711722
流 程 图
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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