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企业服务 > 城市建设 > 正文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0 10: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更多

                                   

事项名称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依 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4、《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5、《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行使主体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条件

1、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及批件; 2、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审查通过; 3、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或重要建设项目。

办理材料

1、风景名胜区选址申请;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计划、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初审意见; 3、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或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1份。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和8月;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13-4711722

流 程 图

见下图

 

 

 

陕西省det365娱乐官网主办(0913-4725111)   华州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邮编:714100 电子邮箱:hxxxb@huaxian.gov.cn 陕ICP备16004253号
陕公网安备 61052102000124号   网站标识码:6105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