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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汽车加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液化气储配站企业经营许可初审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0 10:05: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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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汽车加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液化气储配站企业经营许可初审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

依 据

《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行使主体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条件

(一)符合已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当地《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有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公布的管道燃气经营区域范围;(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有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燃气的设备和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装置等设施;(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五)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工程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陕西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合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六)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七)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经营方案,有完备的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八)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运行管理和作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陕西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二)验资报告(三)企业章程(四)企业法人代表、经理、分管安全及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安全管理、抢险抢修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和特种设备、安全   及消防设施单项验收文件等资料;管道经营企业还应提供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其划定的经营区 域证明文件(七)气源来源证明。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计划、服务规范等;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和8月;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13-4711722

流 程 图

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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