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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救助站受助人员提供救助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1 11:0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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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救助站受助人员提供救助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行使主体

渭南市华州区民政局

办理材料

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新秦路南段民政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和8月;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见流程图

联系电话

0913-4712318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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