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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精)管绝育后施行复通术审批

来源:卫计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1 11:37: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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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输卵(精)管绝育后施行复通术审批(办事对象:公民)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

发布机构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依据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使主体

华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技术股

申请条件

育龄夫妻接受绝育手术后,因子女死亡、伤残等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者,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渭南市华州区杏林大街东段卫计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下午15:00-18:00)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见流程图

联系电话

0913-2467375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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